2007年7月28日 星期六

依法行政

最近看到一些blog 與討論,讓我對所謂的依法行政有更深一層的了解,而事件的起源是北投纜車(還不是最近被罵到爆的貓空纜車)。
什麼是依法行政? 北投纜車鑽法律漏洞不執行環評就是馬前市長的口頭禪:依法行政!

以下資料主要來自謝明海先生的文章。(註1)

跟據我國環評法規「開發行為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細目及範圍認定標準」第七條(第3-6款):「位於非都市土地,申請開發面積十公頃以上或擴建面積累積十公頃以上者」,「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」。
而北投纜車佔地面積多少? 9.972 公頃,真巧,是合法的耶! 可是會不會太巧了? 剛剛好低空飛過?
這是怎麼回事? 其實北投纜車開發面積原本是超過 10 公頃的,但超過 10 公頃就要做嚴格的環境影響評估,需要花較多的時間,這樣一定來不及成為馬市長任內的「政績」,因此市府就善用他們的對專業與法律的素養,把開發面積縮到 10 公頃以內。
那要怎麼做呢? 跟據「中華民國國家標準CNS5085號規範」,「北投纜車的路權寬度為15公尺」,簡單的說就是寬度是 15公尺。但這樣興建起來,開發面積就會超過 10 公頃,所以只好改而採用「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纜車安全標準」,寬度只需要 11 公尺!! 開發總面積剛好塞進 10 公頃的範圍內,真是厲害!

原來所謂的依法行政還有這幾層意義:
1. 依法漏洞行政
2. 中國(某人的祖國?)律行政

註1:資料來源為 謝明海先生在自由時報的文章

1 則留言:

胖虎先生 提到...

能掛在上面才是真正的Long Stay喔